車輛如何報廢注銷登記
1、準備機動車所有人原件、原件、書、機動車牌照、事故車的話需要攜帶證明材料;
2、車管所業務窗口提出報廢申請,領取并填寫《機動車報廢單》;
3、工作人員審核后,符合條件的會開具《汽車報廢通知書》;
4、持報廢通知書將車送至報廢回收企業,填寫《機動車注冊、轉移、注銷登記/轉入申請表》;
5、工作人員核對發動機號、車架號等相關信息后,會將機動車進行拆解,并給機動車所有人開具《車輛報廢回收證明》;
6、持回收證明到車管所注銷機動車檔案即可。
小車報廢的年限及標準。小車原先在我國是15年年限就需要進行強制報廢,但是根據新規定,對于小轎車已經不做年限規定,而改為60萬公里,但是對于其他車型依舊有年限強制報廢規定報廢汽車回收。以下汽車將強制報廢:不通過年檢或沒有準時參與年檢的車輛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機動車是年年都必須要參與車輛年檢的。而在檢驗有效期滿后,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,未取得檢驗標志和標志的車輛,也將會面臨強制報廢的局面。
一、報廢汽車由于汽車的部件老化或是損壞,易發生交通隱患。
二、拼裝報廢汽車。報廢汽車為何會出現在二手市場?首先報廢的車可以通過,以及更新車身的成色、部件,或是將報廢部件安裝在其它車上,讓買車的人難以辨別。這都是車販子慣用的伎倆,原因也很簡單,通過的配件來獲得高額的利潤,存在嚴重的隱患。
三、報廢汽車肇事無保障。報廢車輛一旦發生事故,因無牌無證,沒有參加任何保險,導致肇事者無力承擔賠償費用,處理難,難處理,死者無安葬費,傷者無費。
四、車主一旦以非正規的渠道處理報廢汽車(通常指與車販子交易),那么如果被將車牌安裝到另一輛車時,出現交通事故或是行為,法律還是會追究原車主的責任。對于原車主來說可以說是百害而無一利。